金保利新能源签订195MW电站买卖协议 稳健推进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内项目收购
时间:2013-12-20

中国香港, 2013  12  20  –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金保利新能源」或「本公司」,股份代号: 0686.HK ,金保利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中国领先的专注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和运营的企业,今日宣布旗下全资子公司联合光伏(常州) 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光伏( 常州)」)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四十八所」)及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电蒙电 」)旗下子公司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协议,有条件收购四十八所及国电蒙电旗下195MW光伏电站项目股权,股权转让代价约为人民币304,617,210元。

根据买卖协议,联合光伏(常州)将向四十八所有条件收购国电托克托县40MW光伏电站项目之约89.78%股权及国电奈伦土默特左旗65MW光伏发电项目之55%股权,总装机容量为105MW,总现金代价不高于人民币145,559,810元;向国电蒙电有条件收购国电察哈尔右翼前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之86.79%股权及国电乌拉特后旗40MW光伏发电项目之90.33%股权,总装机容量为90MW,总现金代价人民币159,057,400元。

上述买卖协议须符合先决条件包括:项目经营满足中国法规要求,项目核准及获得接入系统批复,满足法务、技术及财务等方面要求,与相关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分别融得不低于70%或80%之项目所需资金等。

按照协议,上述收购项目应不迟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并网发电,且首年的上网小时数及上网发电量均需符合各方所设之目标。其中,国电察哈尔右翼前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及国电乌拉特后旗40MW光伏发电项目已成功并网。

金保利新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 表示:「金保利新能源此次收购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hotovoltaic Green-Ecosystem Organization,简称“PGO”)第一批195MW光伏电站项目的完成,是PGO组织全产业链的全方位合作,代表了我们倡导的这种合作模式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功。未来我们也将携手更多优秀的合作伙伴,将PGO组织的合作模式扩展至整个光伏产业,促进光伏发电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共同将中国光伏产业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