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伏2014年中期业绩扭亏为盈,纯利达港币3.9亿元
时间:2014-08-29

积极收购优质电站 致力推动利润增长


财务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港币千元)

2014

2013

变动

收入(包括电价调整)

238,014

156,746

+51.8%

-       销售电力收入(包括电价调整)

160,909

177

+90,809.0%

-       销售太阳能相关产品收入

77,105

156,569

-50.8%

毛利(损)

48,139

(17,409)

--

毛利(损)率

20.2%

(11.1%)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391,976

(912,748)

--

每股基本溢利(亏损)

10.10港仙

(91.01)港仙

--

中国香港,2014年8月29日 – 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光伏” 或 “本公司”,股份代号:00686.HK,联合光伏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中国领先的专注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商,今天公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回顾期”)中期业绩。

回顾期内,本公司录得总收入约港币238百万元(2013年:港币15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显著增加51.8%,收入增幅主要来自光伏电站电力销售。其中出售电力的收入(包括电价调整)约为港币161百万元(2013年:港币177,000元),销售太阳能电池的收入约为港币77百万元(2013年:港币156百万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港币392百万元 (2013年:亏损港币913百万元)。毛利及毛利率分别约为港币48百万元和20.2%(2013年:毛损港币17百万元;毛损率11.1%)。每股基本溢利为10.10港仙(2013年:亏损91.01港仙)。业绩改善主要由于1)电力销售增加约港币161百万元;2)重估若干非现金性质金融工具的收益约港币741百万元;3)于2013年中期报告确认的一次性商誉减值支出约港币1,205百万元及先前持有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权益的公允值收益约港币198百万元于回顾期间不适用;同时抵消4)太阳能电池经营业绩欠佳,而就相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费用约港币214百万元。董事不建议派发中期股息(2013年:无)。

积极投资及运营光伏电站

回顾期内,投资及管理光伏电站成为本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收益贡献,此部分业务收入约港币161百万元(2013年:港币177,000元),原因为电力销售增加。分部溢利为港币674百万元(2013年:分部亏损港币1,012百万元),主要原因为应付或有对价之非现金公允值收益增加 (2014年:约为港币444百万元; 2013年:约为港币193百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在中国实益拥有及运营13个已并网的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467兆瓦,覆盖广东、福建、甘肃、江苏、青海及内蒙古。其中本公司拥有及营运电站共11个,总装机容量为443.2兆瓦。此外,本公司正在收购一家项目公司,该公司于内蒙古拥有总装机容量达65兆瓦之光伏电站。待该项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将实益拥有及运营14个光伏电站。回顾期内,14个光伏电站表现较理想,发电量合计约为242百万千瓦时。

本公司自2014年4月起,成为行业内首个披露季度发电量数据的光伏电站上市公司。按季度环比,2014年第二季度相比第一季度出现迅速增长,主要受惠于:1)青海电站于试运营后已正式投产;2)甘肃限电状况逐渐改善;3)营运管理及电力营销得以加强。

逐步剥离太阳能电池业务

本公司于福建泉州设有生产设施,向全球客户供应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回顾期内,营业额减少51%至港币77百万元(2013年:港币157百万元),分部亏损净额为港币253百万元(2013年:分部亏损净额港币13百万元),主要由于竞争激烈导致需求减少,产生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支出港币214百万元。

于2014年8月27日,本公司与Power Solar Investments Limited订立出售协议,内容关于出售此分部之全资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70%,现金作价为港币217百万元。该项出售将有助增加公司流动性,本公司也可集中资源进一步专注收购及经营光伏电站的业务。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太阳能发电站业务之资本开支及一般营运资金。

扩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业务拓展

回顾期内,2014年2月19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国开行”)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深圳国开行将为本公司总装机容量约为1吉瓦之光伏电站提供融资;于2014年4月16日,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金租赁”)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据此中金租赁拟向本公司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的融资租赁,旨在为本公司未来5年于中国及海外的太阳能发电站收购、发展及兴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于2014年8月27日,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国开行”)向本公司放款人民币150百万元。同时,本公司现正与青海国开行就若干长期贷款进行磋商,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3.3亿元;此外,本公司正在与中国一家知名银行就金额约人民币50亿元之长期银行融资进行磋商。

联合光伏首席财务官李宏先生表示:“对于本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取得的业绩,我们深感欣喜,这是本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努力不懈的成果。扭亏为盈印证了我们积极发展光伏电站新业务的方向是正确的。未来,我们将专注于光伏电站的收购及运营。目前是太阳能电力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我们看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推动‘能源革命’,李克强总理提出大力发展包括太阳能在内的清洁能源。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银监会、税务总局及各地政府自2013年下半年起密集发布多项支持中国光伏电站发展的政策。这些都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于光伏电站行业投资大,周期长,收益相对稳定,需要协调大量政府关系和金融机构的资源,因此在政府光伏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具备央企背景,拥有市场化运行团队,关注运营效率,提升规模效益的优秀运营商将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占领光伏发电市场的制高点,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联合光伏将充分借助招商局集团及下属兄弟公司的大力支持,切实加深与光伏行业各大央企及领先企业的合作,继续创新,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并购优质电站项目,提升运维水平,成为光伏电站上市公司中最佳的投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