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伏与中国金融租赁签订100亿人民币意向性融资租赁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光伏与中国金融租赁签订100亿人民币意向性融资租赁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4-04-16


中国香港,2014年4月16日 – 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光伏” 或 “本公司”,股份代号: 00686.HK,联合光伏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中国领先的专注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商,今日宣布与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金租赁”,www.sinolease.com)签订一份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金租赁将向联合光伏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之意向性融资租赁业务总额。

根据该协议,自订立日期计起五年内,中金租赁向联合光伏提供的融资租赁主要用于支持本公司在国内外收购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在国内外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之营运及维护领域之双方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联合租赁、杠杆租赁和委托租赁等。此外,中金租赁亦会向本公司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及就本公司之特定业务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

中金租赁是经中国国务院同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经国际新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亿元,专注与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及国际著名机构进行合作。中金租赁在响应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之下,已在太阳能发电、输变电设备和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租赁服务方面积累殷实的经验。

联合光伏首席财务官李宏先生表示:“联合光伏致力加速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因此,我们加强与实力雄厚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得以大规模拓宽除银行贷款、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以外的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优质项目的快速发展。此协议的签订亦为之后的深入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包括融资租赁模式、融资额度及其他条款等,有助于推进公司轻资产化战略,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是次签约会的签约代表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李宏先生及中金租赁首席市场运营官姚中笑先生,见证人包括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中金租赁总裁陈坚定先生、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利军先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