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保利新能源签署400MW光伏电站有条件收购协议
时间:2013-08-22

香港及中国, 2013  8  22  –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金保利新能源」 或「公司」, 0686.HK ,金保利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今日宣布与五家大型光伏企业──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国电光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南瑞」)、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电蒙电新能源」)、保利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保利新能源」)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十八所(「四十八所」) 达成400 MW(兆瓦)光伏电站附条件收购协议。 金保利新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与国电光伏总经理徐忠先生、国网南瑞副总经理王长宝先生、国电蒙电新能源董事王修钧先生、保利新能源总经理滕爱华女士以及四十八所所长刘济东先生共同签署协议。

根据该协议,国电光伏、国网南瑞、国电蒙电新能源、保利新能源及四十八所,在中国各省区开发光伏电站,国电光伏EPC总包建设并获得项目100%股权。电站并网发电及验收后,由金保利新能源向国电光伏收购项目。本次金保利新能源拟向国电光伏收购的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400 MW 。

上述项目将在满足通过中国法规要求、项目核准及获得接入系统批复,且主体工程建成及并网、总包协议得到协议三方认可及财务相关等要求之后,完成正式交割。收购价款以金保利新能源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9%为前提,并根据项目最终确定的上网电价等数据进行测算。

国电光伏总经理徐忠先生表示:「国电光伏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此次合作,我们将充分发挥集团综合实力,运用过往成功经验,为项目的设计、设备、工程建设、安装、调试和运行提供最可靠的品质保证,为未来与金保利新能源及招商新能源集团的长期合作奠定扎实基础,提振整个光伏行业的信心。」

金保利 新能源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 表示:「我们很高兴与五家光伏企业一起,就推动太阳能应用市场和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相信凭借各方合作企业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对太阳能发电事业的承诺,我们将共同提升产业进程,履行绿色环保的社会责任。金保利新能源也将藉此继续扩大光伏发电业务版图,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电站运营商,与万千家庭一起实现绿色家园梦想。」